2016年度泉州广播电视台决算说明
2017-7-25
按照《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泉财决〔2017〕1 号)及《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泉财预〔2016〕425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泉州广播电视台的主要职责是:全面、及时、准确地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牢牢地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推进宣传改革与创新、提高宣传引导水平,繁荣广播影视创作,创立泉州广电品牌,做强做大广电产业。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泉州广播电视台总人数610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419人,临时人员134人,退休人员57人。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泉州广播电视台 | 自收自支 | 332 | 419 |
……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泉州广播电视台深入开展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以新闻宣传为中心,坚持事业产业协调发展,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较好地完成年初既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服务大局,主动作为,凸显主流媒体地位。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事业建设稳步推进。
(三)挖掘潜力,拓宽渠道,产业经营平稳发展。
(四)开展路线教育,完善机制,队伍素质不断提升。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泉州广播电视台年初结转和结余59.88万元,本年收入16390.90万元,本年支出16406.29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44.4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44.49万元。
(一)2016年本年收入16390.90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557.34 万元,增长3.5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73.3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10859.46万元。
3.经营收入 0 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611.77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
6.其他收入 4146.32 万元。
(二)2016年本年支出 16346.42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393.75 万元,增长 2.4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6406.2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 7504.82 万元,公用支出 8901.47 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8.7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19.87万元,增长42.37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28.74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66.62万元,增长57.69%。主要原因是运营成本增加。
(二)农林水支出10.0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运营成本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同比下降(增长)0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相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5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长0%。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当年无项目需绩效自评报告。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47.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47.36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公示时间: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