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员主持人常年招聘启事


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泉州广播电视台于2012年8月正式挂牌成立。新组建的泉州广播电视台集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新媒体、广电产业于一体,是海峡西岸实力雄厚的综合性传媒机构,现拥有4套广播频率、4套电视频道以及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播电视节目覆盖泉州(含金门)和周边地区,面积超过1.3万平方公里,收视收听人口超千万。为满足我台事业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常年招聘电视、广播播音员主持人若干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台各项规章制度;

2、爱岗敬业,能服从岗位安排,有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

3、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播音主持专业或相关专业具有两年以上播音主持工作经历,具备播音主持专业知识,文字功底扎实,能胜任新闻主播或大型文艺节目主持工作;

4、普通话等级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语言清晰流畅,音质饱满,吐字发音规范,心理素质好,思维敏捷,应变能力强;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气质上佳,形象有亲和力;

6、男性在30周岁以下,身高1.75m以上;女性28周岁以下,身高1.63m以上。

二、招聘流程

1、收集招聘信息。有意者请发送如下材料458833098@qq.com。个人简历;普通话等级证扫描件;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证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其他证明自己业务水平材料扫描件;本人近期彩色正面生活照(格式:JPG;大小:不超过2MB);本人音像作品(音频:MP3格式、10分钟以内、48000HZ采样率、128KB/秒比特率、立体声声道;视频:MP4/MPG格式、1920*1080分辨率、2048KB/秒比特率、169宽高比)。

2、初审。我台定期组织台内专家对招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重点评审音像作品,对音像作品进行打分,平均得分高于70分(百分制)者通知参加复试。

3、复试。电话通知通过初审的考生赴我台参加面试及试镜,成绩按面试30%、试镜70%的比例分配,初审成绩不带入复试。我台根据考生复试表现情况择优录取。

4、办理就业手续。我台实行人事代理用工制度,所有聘用员工与本台签订《劳动合同》,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2111229,联系人:万老师。

 

                               泉州广播电视台党群人事部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