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

 

泉州市泉州广播电视台预算






目录

 

2018年度泉州广播电视台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2018年度泉州广播电视台预算公开表





2018年度泉州广播电视台预算说明

2018-02-08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泉财指标〔2018〕1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泉州广播电视台的主要职责是:

全面、及时、准确地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推进宣传改革与创新,提高宣传引导水平,繁荣广播影视创作,创立泉州广电品牌;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宣传规划、产业发展和投资开发规划、广播影视科技发展目标与规划。

(二)承担广播电视节目的采访、编辑、制作及节目活动的策划推广,并按上级规定转播中央台、省台广播电视节目,做好中央和省级广播电视节目在泉州的覆盖工作。

(三)承担付费电视、互动多媒体等新媒体的建设,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优势互补;促进高科技在广播电视制作、播控以及传输、发射方面的应用。

(四)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推进与港澳台地区以及国际性广播电视的交流,加强对台宣传。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台控企业经营管理指导监督工作。

(六)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泉州广播电视台为自收自支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泉州广播电视台

自收自支

332

414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泉州广播电视台主要任务是: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宣传部的领导下,坚持以新闻宣传为中心,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事业产业协调发展,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不断壮大广电核心竞争力,为建设“创新、智造、海丝、美丽、幸福”的现代化泉州鼓呼助力。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做好各项主题宣传和对台对外宣传。

(二)加快产业发展步伐,积极建设面向传媒产业的市场经营主体,推动全媒体融合,打造经营创收新的增长点。

(三)加快事业建设步伐,推进高清化改造和全媒体融合业务平台建设。

(四)加强党建规范化建设和队伍行风建设。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泉州广播电视台收入预算为15577.23 万元,比上年减少2851.10万元,主要原因是传统媒体广告创收下降。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94.88 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1,937.5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577.23万元,比上年减少2851.1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660.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2.15万元,公用支出2,624.14万元,项目支出8292.1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94.88万元,比上年增加1077.88万元,主要原因是泉州广播电视台高清化建设项目及配套技术设施升级项目支出以及“泉州节目制作室”日常运行经费支出,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泉州广播电视台高清化建设项目及配套技术设施升级项目支出。

    (二)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4.88万元。主要用于一线采编人员人身意外保险经费补助支出。

    (三)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70.00万元。主要用于“泉州节目制作室”日常运行经费支出。

(四)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行风热线》栏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泉州广播电视台(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台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泉州广播电视台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85.5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79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泉州广播电视台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6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6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7台(套)。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2018年泉州广播电视台预算公开表.xlsx

泉州广播电视台2018年项目绩效目标批复表.xls